皮的用要比張洪預想的要大。
部落裡去年就出現了族人將野兔等小的皮經過簡單鞣製後穿在腳上,用於保護腳掌和腳趾在打獵、行走的過程中不會輕易地被碎石、樹枝、草茬等堅的劃傷,但這種原始的保護措施,更像是用繩子將皮綁在腳上,容易落。張洪據後世納布鞋和製作皮鞋的經驗,經過多次嘗試,用麻布和皮,做出了可以穿在腳上不容易落的鞋子。
這種樣式的鞋子將皮用鋒利的小刀裁一片片的,並用錐子在每片皮的邊緣上幾個,用好的麻繩和鐵針穿孔連線起來,鞋底則用2-3層韌又厚實的皮疊,鞋面用一層皮。這些皮都需要理,加工起來比製作裘皮的服要費時費力,即使是熊部落,也只有原先狩獵隊的員和張洪、巫等人穿著皮鞋,其他人還是著腳丫,或者用麻繩、雜草等編草鞋。
除了鞋子,還有手套,最初的手套是因為燒製陶時需要用手取一些很熱的東西,用手本承不了高溫,於是便用皮包裹著手掌來取東西。等到冬天的時候,有個族人想到,既然腳上可以穿著皮鞋,那手上為什麼不能包著皮呢?在張洪的指導下,很快簡化版的手套也被做了出來。
加上更早之前出現在部落的皮帽子,部落過冬“皮四套”就完整了,皮製、皮手套、皮鞋、皮帽子,穿上這些,即使是零下三十度的天氣,也能保持很長時間的熱量,至能在外活個一個小時。
這次兩支貿易隊也攜帶了二十幾套的皮套裝,每套要用3頭活著的羊或者2頭野豬、或者10張皮來換,但消耗的皮最多隻有3張,當然勞力的本沒有算上,因為都是張洪帶領著族中的婦晚間做的。
在熊欣帶回來的一堆七八糟的石頭中,張洪發現了一些翠綠的石頭,拿起來把玩了一下,正是他悉的孔雀石,也就是銅礦石,並且在這堆石頭中,還有一小塊紫紅的金屬礦石,就是純度非常高的紅銅。
青銅時代,就是這種金屬輝煌的起點。自人類從石時代進青銅時代以後,青銅被廣泛地用於鑄造鐘鼎禮樂之,如中國的稀世之寶——商代晚期的司母戊鼎就是用青銅製的。銅礦石被稱為“人類文明的使者”。銅在地殼中的含量只有十萬分之七,可是在四千多年前的先人就使用了,這是因為銅礦床所在的地表往往存在一些純度達99%以上的紫紅自然銅(又紅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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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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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侯惇眼裡的我:流落在外。才華橫溢。身世可憐的賢侄,必須寵着!
曹洪眼裡的我:比我還摳門。專門盯着糧倉薅羊毛的活閻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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