俞大猷發明、戚繼改良的車營便是一支專門圍繞火和火銃的特點而打造的軍隊,明軍基層步卒素質低下、缺乏訓練,一開戰跑得比火部隊還快,本無法提供有效掩護,自然也就談不上什麼殺傷。
所以明軍以戰車充作城牆形防陣地,將兵卒框在戰車範圍之,不至於一開戰面對敵軍的衝擊便四散而逃,也能為火銃手和火兵提供一定的掩護,充分發揮火力優勢。
與此同時,明軍還在火銃隊中保留了不火門銃,這些“快槍”威力不高,準度和程也大大不如鳥銃,但它們能在近距離上對披甲敵軍造可怖的殺傷,鳥銃程不過百步左右,敵軍扛住一兩的傷害便能衝到面前,明軍中的火門銃,便是充當這最後五十步的火力真空期的補充。
清軍則走了另一條路,遼東的豆田養起來的戰馬高大雄健,讓清軍八旗連步兵都能做到一人雙馬,龐大的披甲騎兵軍團足以取代步卒替火部隊提供掩護,利用騎兵的機快速補位遮斷戰場,而最後五十步的火力真空期中,清軍的重箭大弓抵近放箭,殺傷能力也大大超過了明軍威力弱小的火門銃。
這使得清軍的火銃隊中冷兵部隊佔比可以到極限,也能淘汰各式各樣七八糟的火門銃、全員裝備鳥銃,自然也能在火力上制住明軍。
與此同時,清軍在關之後還發展出了鳥槍騎之,“一槍一箭,推為國”,雍正那句著名的“滿洲以騎為本”,實際上其原文便是強調八旗不可荒廢國:“凡屬滿洲,以騎為本,不可專習鳥槍,而廢棄騎,須在馬上箭放槍……槍箭悉勉以優等。”
清軍至順治年間便有專門的鳥槍馬軍,八旗兵將也大多是鳥槍馬弓混用,鳥槍在馬上程可達五十餘步,而傳統馬弓“非十步二十步之不發”,清軍平準之時,便是依靠大量鳥槍騎兵的程優勢,擊垮了準格爾的傳統蒙古騎兵。
這種火銃騎兵對傳統的步兵陣列同樣是毀滅的打擊,飛馳的騎兵能夠大量穿火繩槍和火炮編織的火力網,面對結陣的步兵又能在五十餘步的距離上進行打擊,歐洲的超長槍最長也不過七米左右,盔甲也擋不住火銃的穿,除了捱打幾乎毫無還手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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